五部门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来源:招标办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还制定了“一图一表”,即流程图和审查表。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34号文件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目前,制度实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国务院各部门均已建立审查机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31个省(区、市)均已印发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审查工作;市县政府在省政府指导下着手部署落实。同时,在制度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制度全面实施。基于上述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分6章、共26条,分别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细化。总体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在遵循34号文件基本规定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明确相关程序和规则,督促和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切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