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承担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施工监督、竣工验收;承担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平战转换指导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业务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人防疏散地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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