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水安全 改善水环境 修复水生态
本报讯(记者张鹏举)3月3日上午,曲靖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要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以更大力度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努力开创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李文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河长制总督察赵正富传达了全省河(湖)长领导小组暨河(湖)长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河长制副总督察朱兴友,市政协主席、市河长制副总督察朱德光出席会议。
李文荣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迫切需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有效途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努力促进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李文荣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用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河(湖)长治、长清。我市自2017年5月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初步转变,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然而,曲靖推行河(湖)长制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河湖库区管理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一些河长履职不到位,责任压实不到位,督查检查不深入,部门联动不紧密。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治理。
李文荣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以从严从实的要求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用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河长治”“湖长清”;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切实凝聚工作合力;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按质完成,要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副市长黄太文汇报了曲靖市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要点。
尹向阳、吴朝武、袁顺钦、张长英、朱党柱、王刚、杨中华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