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
来源:人防工程建设科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6日
编号: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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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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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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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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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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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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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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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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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性质:1、□一般质量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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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情况 |
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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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主要原因及处理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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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监督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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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质监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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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人防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由质量监督员填写,质监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存档。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等基本情况;(2)工程基本概况;(3)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处理的方案、处理的过程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