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要求和曲靖市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相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度曲靖市建筑工程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评委评审计划及报送材料时间
为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高评委2018年8月评审高职资格时间相衔接,曲靖市建筑工程中评委评审时间确定为2018年6月。中评委负责审核高职申报材料、评审中职资格、代评初职资格(仅限于www.36500365.com局属企事业单位)。
报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www.36500365.com人事科,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凤苑路五馆一中心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1室,联系电话:3219819。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水电、建筑装饰、暖通、道桥、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城乡规划、房地产、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报送申报材料程序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须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且学历条件、履职年限、受聘时间均符合规定要求。
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程系列高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3〕48号)规定,上报中评委会的材料,已组建初评委的须由初评委会组织推荐。申报人员根据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所在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报送各县(市、区)初职评审会进行推荐,再由各县(市、区)初评委会统一报送市建筑工程中评委会,市建筑工程中评委会不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四、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材料要求
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要求报送申报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评审表需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其余评审所需材料用a4 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若不按要求打印装订的,作拒收处理。表格上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 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材料交至www.36500365.com组织人事科进行审核。
2.今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报高职工作要求与往年不同,申报高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密切关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为准,进行相应的申报材料准备。
(二)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3〕48号)文件规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将《曲靖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评审表统一使用新版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格可从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 www.ynqjrs. cn/)。a3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请申报人本人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拒收打印件。其余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若不按要求打印装订的,作拒收处理。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市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职需提供专业学术或技术论文一篇,若有两篇以上的请指定一篇;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职,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初职需提供履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3.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履行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所担任职务和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所取得的各类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
5.初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需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日期需满一年)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在《曲靖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如已经评审通过,一律取消任职资格。
8.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9.根据云南省职改办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取消已取得的资格,两年之内不得申报评审;单位参与作假的,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执行。
(二)参加工作时所学专业为非建筑工程、园林绿化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在从事现专业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建筑工程、园林绿化或相近专业学历;或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专科以上院校进行建设工程、园林绿化或相近专业学习半年以上(申报时须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第一学期成绩通知单)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未通过人员不退材料,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
www.36500365.com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
申报人姓名:
申报资格:
申报系列: 申报专业:
序号 |
项目 |
证明材料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材料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指本人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相关痕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