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来源:法规科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5号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