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城〔2018〕118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局,有关城建行业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0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云南省城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责任意识和职业技能操作水平,确保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公用(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和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及工程质量,促进我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建设
(一)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已完成“城建行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工作,现已正式上线运营。系统登录窗口设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下的“城市建设”栏目中(网址:http://www.ynjst.gov.cn:83/cjc/)。各州(市)主管部门初始登录密码请联系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联系人及电话:代忠强:13808709284)。
(二)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积极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稳步推进新培训考核取证全程网络办理。企业上报学员的相关资料采用电子化上传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上传资料、资格审核、考务安排、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证书查询等业务均已实现网上办理;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无纸化答题的方式进行,成绩现场公布。考生可根据网上公示承担培训的相关单位,自行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根据考核时间、地点就近参加考核。(相关培训机构名录和相关培训考核文件另行通知)
二、人员数据录入
即日起,请各州(市)认真梳理本地区城建行业从业人员持证(非注册类)情况,在6月30日前,对原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合格的证书分类统计并录入“城建行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不合格的证书予以清理废除。对未按时限及要求导入“城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证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自行废止的原则不予认可。
三、人员培训考核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建办人〔2017〕7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管理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云建人[2011]548号)要求,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城市建设处负责监督和指导,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落实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社会组织实施城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按从业人员考核大纲组织实施考核发证工作。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委员会将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单位对接,及时上报我省城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并将全部取证的人员数据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要求,实现人员证书在线管理和省际互认。
四、系统操作流程(原从业人员证书信息导入流程、培训考核发证流程、继续教育、个人信息变更、聘用企业变更、证书污损换证、证书遗失补办、证书注销、注销转外省、外省证书调入、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注册地变更)(见附件)
五、持证情况检查
按照2018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安排和部署,拟定于下半年对全省城建行业在建项目工程和市政公用运营管理工作开展执法督查检查。以企业上岗人员持证情况为检查重点,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经培训后再上岗或持证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下一步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压减企业办事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各地在下一步办理城建行业企业资质、招标投标及开展企业动态管理、现场督查检查等过程中,应从严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务必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系统内有效人员信息为准。
(三)各城建行业企业和个人持证人员按文件要求和规定时间内积极到属地城建管理部门完成证书信息申报工作,实现证书信息系统化管理。
联系人及电话:蒋庆辉,64320985、13577087765;蒋凡琪,64321992、13708966501;张留贤,64322035、18468219059;代忠强,13808709284;袁锦山,15887867478。
技术支持:朱国民,13809048584。
附件:系统操作流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8日
可下载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注:目前,曲靖市住建行业持证人员信息认证工作在市住建局城建科。